查證時間:2026-06-22 10:57(台北時間)。本文依財政部 2026 年 6 月 17 日最新海外所得提醒、財政部 2026 年 5 月新聞稿、各區國稅局海外所得與基本所得額案例、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與海外所得查核要點交叉整理。

先講結論

海外所得不是「國稅局查不到就不用報」。

財政部 2026 年報稅季提醒,辦理 114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時,同一申報戶海外所得達新台幣 100 萬元,且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者,應計算並申報個人基本稅額。

更重要的是,海外所得不屬於稽徵機關提供查調所得資料的完整範圍。也就是說,下載所得資料沒有看到,不代表沒有申報義務。

對高資產家庭來說,真正要整理的是:

  • 海外金融商品、境外基金、海外股票、境外不動產是否已實現所得。
  • 香港、澳門及其他海外來源所得是否應納入基本所得額。
  • 受託銀行、海外券商、私行、保單或信託是否有所得明細。
  • 家族成員同一申報戶的海外所得是否合計已達門檻。

示意圖:海外所得申報不是看查調資料,而是看實際所得

為什麼這件事今年更值得寫?

2026 年 6 月 17 日,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再次提醒,投資境外金融商品或其他海外交易取得的利息、股利、出售或轉換利得,應依各類信託海外所得明細通知單、對帳單或明細表,自行計算並據實申報基本稅額;如果通知書未收到或遺失,可向投資單位申請補發。

2026 年 5 月,財政部賦稅署也提醒納稅義務人,應自行檢視是否有海外所得並依規定申報基本所得額。可透過金融機構寄送的海外所得明細通知單、對帳單、網銀或 App 查詢。
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也說明,114 年度同一申報戶海外所得合計達 100 萬元以上,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;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者,應填寫個人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。

這不是新稅,但對高資產家庭越來越重要。原因是跨境金融帳戶、境外基金、海外不動產、海外保單與家族信託越來越普遍。

需要提出質疑的地方

1. 沒匯回台灣,是否就不用報?

不一定。

國稅局資料明確提醒,海外所得應於給付日所屬年度計入基本所得額,只要所得已實現,不論是否匯回台灣,皆應依法申報。

2. 查調資料沒有出現,是否就代表沒有所得?

不能這樣判斷。

海外所得不是稽徵機關提供查調資料的完整範圍。自行申報制下,納稅義務人仍需要向金融機構、海外券商、私行或受託機構確認所得明細。

3. 境外基金轉換是否只是換標的?

國稅局資料提醒,海外基金轉換可能被視為贖回原基金再重新投資,因此在轉換年度即可能需要計算原基金損益。

4. 只要分散到家人名下就可以降低風險嗎?

不一定。

所得基本稅額是以同一申報戶計算,且家族資產分散後還會出現資金來源、贈與、受益權、控制權與家族治理問題。把資產分散,不等於把稅務責任分散乾淨。

高資產家庭可以先做的五個檢查

  1. 盤點海外券商、海外銀行、私行、信託、保單、基金平台與加密資產平台。
  2. 確認每一項資產在年度內是否已實現利息、股利、配息、贖回、轉換或出售所得。
  3. 向金融機構下載或索取海外所得明細;未收到或遺失通知單時,向投資單位申請補發,不只看台灣報稅系統查調資料。
  4. 將同一申報戶的本人、配偶與受扶養親屬合併檢查。
  5. 把海外所得、CFC、海外公司、信託受益權、海外已納稅額憑證與未來傳承一起整理。

Alfred 觀點

海外所得申報真正的問題,不是單一稅率,而是資料能力。

高資產家庭常常知道自己有海外資產,卻不知道每年實現了哪些所得、由哪個人或哪個主體取得、是否已經進入申報範圍。

如果資料散在不同銀行、不同國家、不同家族成員名下,最後不是報稅季才麻煩,而是整個家族資產都很難被管理。

下一步:先做年度海外所得底稿

如果你的家庭有海外帳戶、境外基金、海外股票、海外房產、外幣保單或信託,建議每年固定做一份海外所得底稿。

底稿不需要一開始就複雜。先列出資產所在地、持有人、平台、年度交易、已實現所得、所得類型與文件來源。這份表做好,才知道需要補什麼資料、要不要申報、是否牽涉最低稅負。

有些問題,適合先私下談清楚。跨境資產不是不能配置,但一定要能說清楚所得、文件與申報路徑。

FAQ:常見問題

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就一定要繳稅嗎?

不一定。財政部說明的是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應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;若基本所得額超過 750 萬元,才需要進一步計算並申報基本稅額。最後是否補稅,還要比較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。

750 萬元是海外所得免稅額嗎?

不是。國稅局提醒,750 萬元是全部基本所得額的減項,不是「海外所得本身 750 萬元以下就不用申報」。海外所得達 100 萬元以上時,仍應先全數計入基本所得額再判斷。

同一申報戶包括哪些人?

所得基本稅額以家戶為申報單位,通常要把納稅義務人本人、配偶與受扶養親屬合併檢查,不是只看單一帳戶或單一家庭成員名下的海外所得。

沒匯回台灣的海外所得需要申報嗎?

國稅局資料提醒,只要所得已實現,不論是否匯回台灣,皆應依法申報。

查調所得資料沒有列海外所得,可以主張不知道嗎?

風險很高。財政部與國稅局多次提醒,海外所得非屬查調資料完整範圍,納稅義務人應自行檢視並據實申報。

參考資料

免責聲明

本文僅為一般稅務制度與跨境資產觀察,不構成法律、稅務、投資、保險或信託建議。個案涉及所得來源、實現時點、申報戶、成本文件、海外金融機構與資產所在地,實際申報應諮詢合格會計師與專業顧問。